特别访客通行证

「香港国际机场 ‧ 渣打香港马拉松︰三跑道系统十公里国际赛」
特别访客通行证的签发条件

  1. 特别访客通行证(「访客通行证」)是签发予合资格成为香港国际机场禁区内举行的「香港国际机场.渣打香港马拉松:三跑道系统十公里国际赛」参加者的人士。
  2. 访客通行证分别以号码布或身份认证卡形式签发予跑手及或非跑手(即机场员工/比赛工作人员/领跑员/志愿工作人员/贵宾/主礼嘉宾/传媒/ 承办商)。
  3. 访客通行证是签发予将须在引领下进入及停留在机场禁区内举行比赛所在活动范围的人士。
  4. 访客通行证持有人进入及停留机场禁区时,必须由具引领权力(即具「E」字批注)的机场通行证持有人(「引领人」)引领。实施这项引领规定,目的是防止危害机场保 安及避免存有安全风险的事情发生。
  5. 访客通行证持有人进入机场禁区时,必须向在指定进出口的获授权工作人员及保安职员出示其访客通行证,以供查验/检阅。
  6. 访客通行证持有人进入、停留及离开机场禁区时,必须时刻在外衣腰部以上位置展示访客通行证的正面。
  7. 访客通行证持有人必须妥善保管其访客通行证,在携带访客通行证时亦不得有任何失当或疏忽。
  8. 访客通行证持有人必须遵守《机场管理局附例》的规定,以及机场管理总监或其获授权代表发出的通知、香港国际机场(「机场」)通告及机场的机场保安计划所载的所有规定。
  9. 访客通行证持有人在进入、停留或离开机场禁区时,必须遵守警务人员、入境事务处职员、海关关员及卫生事务人员的所有合理指示。
  10. 访客通行证持有人必须遵守在机场禁区入口或机场禁区内执行进出控制或检查的机场保安有限公司职员的所有合理指示。
  11. 访客通行证持有人不得涂改、更改、干扰或蓄意损坏其访客通行证。
  12. 若遗失访客通行证,持有人须立刻向活动主办机构(即中国香港田径总会)工作人员报失。
  13. 如访客通行证持有人未有遵守上文第1至12项条件,将会被取消继续参加活动的资格,并须即时离开机场禁区内指定范围,以及在有必要情况下须接受进一步调查。